陆薇是爸妈资助的孤儿。
在我爸妈资助她三年后,她哭着说要改姓,以此报答黎家对她的恩情。
姓都改了,爸妈顺道就将她接回家来养着。
再后来,爸妈去世,她又借着爸妈对陆家的恩情,跟着我一起来了陆家,现在,她叫陆薇,是真正的陆家人。
而我,这个陆家恩人的亲生女儿,其实只算得上陆家半个佣人。
这些年,我为了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,做过保姆,送过外卖,自然也不介意陆家人拿我当佣人用,就当是爸妈去世后,他们肯接我来京的报答吧。
“姐,我来帮你。”
陆薇站在厨房门口,原本粗糙漆黑的双手如今养得越发白皙柔嫩,厨房的油烟都怕玷污了她。
她站了半晌,都不知道如何下手,像极了养尊处优的千金**。
我还记得,她刚到我家时,又黑又瘦,枯草一样的头发胡乱堆在头上,跟路边的乞丐没两样。
“不用,我和刘妈忙得过来。”
我拒绝了她,但她非要表现一下自己,不到三分钟,打破一只碗,还划伤了手。
陆母正好下楼,看见她双手染血,心疼得不得了。
“你这孩子,都说了家里的事有人干,你不用像以前一样……”
以前?
自然是指的她在黎家的时候。
她在黎家,很能干。
小说《我把自己上交国家后,军少后悔了》 3.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