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其实宋清清这个名字,我很熟悉。
是陆时泽大二的时候转到他们专业的,
听说很好看,家里也很有钱。
那个时候陆时泽跟我视频,时不时就会提起她,
但言语中尽是不满:
「最讨厌这种靠关系的人。」
「不过是啃食父母的蛀虫!」
「这种巨婴,竟然会有一堆人把她当女神,可笑!」
慢慢的,提起那个转校生的频率越来越高,
且每次都是陆时泽主动说起,
「那个宋清清好笨啊,问我的问题都是巨简单那种。」
「金丝雀都是她那样的吗?什么都不会!」
可能陆时泽自己都没发现,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的语气虽然依旧是充满嫌弃的,
嘴角却开始噙着笑。
仿佛在回忆自己蠢笨却可爱的小女友。
我静静听着,几乎不表态,
因为我并不喜欢在两人独处时,频繁有另一个人的话题参与进来,
而且我一直深信一点,
当一个男生频繁提起另一个女生,无论是说好话还是坏话,都表明他对那个女生有所关注,甚至是好感也不一定。
如今看来,我当初存在心里的那一点点疑虑,要成真了。
宋清清开着车,送我们到了出租屋,
这房子是她帮忙租的,两室一厅,
也好,我正好也不想跟虚伪恶心的两面人同床共枕。
只是我半夜起来去卫生间的时候,听到主卧旁边的浴室,发出不小的动静。
水流声,撞击声,喘息声,还有女人......难以抑制的呻吟,
是宋清清,她竟然没走。
「阿泽,我们这样,安然,她,会不会......唔!」
「放心,你忘了吗?她是聋哑人,听不见的。清清,叫大声点,我喜欢听你的声音。」
宋清清绵软的声音再次传进我耳朵,他们真的是毫不顾忌,
甚至似乎觉得,这样很刺激。
末了,宋清清问陆时泽,「你说实话,她真是你妹妹吗?以后你俩共处一室,我可是会吃醋的。」
「向你保证,她就是,并且只是我的妹妹。」
嗯,陆时泽说得没错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我与他确实算是兄妹。
他是我捡来的。
九岁那年,我失去双亲,和外婆生活在一起,
也是在那一年,我因为突然遭受刺激,变得又聋又哑,
听不见,也说出话来。
村头的张光棍总是在半夜过来敲我们的窗子,
嘴里还说着许多污言秽语,
有一次我去地里给外婆送茶水,经过一片高粱地时,
张光棍突然从里头钻出来,把我扯进高粱地欲图不轨。
「老实点!反正你也是个哑巴,叫不出来,还不是任老子摆布!」
天知道我那时有多绝望,
在我极力挣扎,就快要完全没有力气时,
拉着我的张光棍突然往前趔趄了一步,
伸手去摸后脑勺,满手的血。
这时我才看清他身后,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小男孩,
衣衫褴褛,手里拿着沾着血迹的石头,脸上有几分惊恐,眼神却很坚定倔强。
在张光棍龇牙咧嘴吃痛的间隙,
那个男孩拉着我就开始往外跑,
我们越过长长的青纱帐,跑了好久好久,
后来,我跟外婆就收留了他,
家里条件不好,但有我一口馒头吃,就有他一口稀饭,
并且和外婆一起供他上学。
陆时泽展现出惊人的天赋,学习成绩很好,
高考时,考进了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。
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晚上,我和他,还有外婆,坐在葡萄架下乘凉,
外婆买了个大西瓜,
我们边吃边望着满是星星的夜空,憧憬着未来的生活会像这片星空一样,星河长明。
陆时泽突然开口:
「外婆,让安然跟我一起去城里好不好?
「以前都是你们给我花钱,以后我勤工俭学,挣奖学金,换我照顾你们好吗?」
外婆知道陆时泽话里的意思,她也并不意外,
两个正值青春期的人,又是一起相处了好几年,且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,
有些情愫早就在彼此心里埋下了种子,
她只问:「你真的愿意?」
我懂外婆的担忧,陆时泽的前途一片光明,今后的选择会非常多,
而我,只是个因为聋哑早早退学,未来可能一直会聋哑下去的乡下丫头,
可陆时泽说:
「我愿意。」
但当时我没有选择立马跟他进城里,因为我很清楚,
懵懂无知时的承诺是做不得数的,
相反在阅历增多,见识过外面世界的诱惑之后,若他还能坚持那一句「我愿意」,反而更显难得与坚定。
如今看来,我赌输了,此刻在浴室里跟另一个人缱绻缠绵的陆时泽,
早已不是九岁那年,举着石头保护我的陆时泽了。
小说《岁岁安然》 第2章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