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品小说《未婚妻以为攀上了真少爷》,类属于现代都市风格的经典之作,书里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景舟何思思,小说作者为花如意,文章无删减精彩剧情讲述的是:第一章已经订婚三年的未婚妻和我弟弟暧昧不清。她利用职权对我进行职场霸凌。甚至,我费心费力为她做的
精品小说《未婚妻以为攀上了真少爷》,类属于现代都市风格的经典之作,书里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景舟何思思,小说作者为花如意,文章无删减精彩剧情讲述的是:第一章已经订婚三年的未婚妻和我弟弟暧昧不清。她利用职权对我进行职场霸凌。甚至,我费心费力为她做的
第一章
已经订婚三年的未婚妻和我弟弟暧昧不清。
她利用职权对我进行职场霸凌。
甚至,我费心费力为她做的纪念日蛋糕被扔进了狗碗。
何思思还在和我弟弟调笑:
「你看,废物做的东西,狗都不吃。」
我也笑了,「攀上假少爷真当自己成凤凰了?」
1
我在公司茶水间休息。
几个同事拉着我讲八卦。
「小段你和何总监是不是吵架了?」
「对啊对啊,她最近都不怎么找你,反而往空降的那个副总办公室跑的勤快。」
「你们要是感情出问题可得好好沟通啊,我看那何思思......啧。」
我尴尬的笑笑:
「没有的事,大家别瞎猜了。我们就是朋友关系。」
说出来的话云淡风轻,可心里早就酸涩不已。
所有人都看出来了。
但是何思思告诉我,我们的关系,永远见不得光......
其他同事见我不想多说,也安静下来。
张姐交完报告来倒咖啡。
她激动的和我们说:
「我刚才在副总办公室,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?」
她示意我们围过去,悄悄说。
一句轻到几乎听不清的话。
却立刻让我的理智有些丧失。
「何总监在和段副总......」
她的话戛然而止,留下无限猜想。
同事们交换着眼神,最后落到我的身上。
我又是尴尬的抬头扫视一周,然后迅速低头。
在所有人开口之前,我拿起杯子落荒而逃。
身后的窃窃私语,如燎原般灼烧着我。
我要去证实,何思思她到底......做了什么。
2
我拿着刚做完的表格去了何思思办公室。
她的助理给我指了指楼上。
副总办公室。
等我到了门口的时候,捏着门把手迟迟不敢敲门。
手心全是汗。
我在门缝里窥视着里面的一切。
原本还在安慰自己那些事是不可能的,何思思很在乎我。
可在那一丝丝的视线范围内。
偏偏是何思思拉低了领口往段逸尘身上凑。
手里的文件洒落在地,发出的声响让何思思走向门口。
她看见我的第一眼就是眼神的躲闪。
随之是不耐烦。
「你怎么来了?这个时间不是午休吗?」
她强行拉着我去了楼梯口。
我有点不可置信,声音大了点。
「你又为什么在他办公室?你在做什么!」
何思思立刻上前捂住我的嘴。
「你轻点说话!想干嘛!」
我拿开她的手,哑声道:
「我来看看我的未婚妻在做什么好事!」
何思思闻言马上皱眉,压着怒气指责我。
「你最近怎么总是无理取闹!」
「现在,去把那些调好的新品香全都闻了写报告!」
我难受的有些噎住,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何思思作为专业调香师,知道我对什么过敏。
那些新品,有不少是我过敏的。
我爱了五年的未婚妻。
现在为了另一个男人,让我去......
3
「今晚之前给我,还不快去?」
她声音拔高,指着楼梯让我下去。
我到了楼下,发现同事们都在朝这个方向看。
我浑身不自在的走到调香区,开始做她的“任务”。
花了一整个下午,我做完了报告。
吃了两粒药,还是头晕目眩。
去何思思办公室的时候,她下班了。
我把文件给了她助理,也打算回家。
打开家门的那一刻,我以为我会看见何思思。
但是并没有。
我看见的,是一份酥饼。
是我很喜欢吃的那家店铺,也是绕了半座城市才能买到的。
我的心里不由得一暖。
她还是在乎我的。
我发微信问她在哪里。
她没有回我。
我等到半夜,实在撑不住,头痛的不行,去睡觉了。
可是好巧不巧。
下午的过敏药没有完全替我消除痛苦。
凌晨的时候,我发起了高烧。
整个人云里雾里的起床找药。
在接连碰倒了好几个杯子和饰品的时候,何思思回来了。
她放下包,第一时间来扶我。
关切的眼神让我更晕晕乎乎的。
「你怎么过敏这么严重!为什么不去医院?」
她一边嗔怪我一边拉着我下楼。
我坐在副驾驶,她很着急。
「对不起啊......是我最近压力太大了。所以才对你发脾气。」
她向我诚恳的说明原因,我也说没关系,我都理解。
往常闹矛盾,都是我服软。
这次她先服软了。
我心里有种怪异的感觉,但是没说什么。
我还是好在意她。
4
何思思把我送到医院门口。
刚要下车扶我,她接了个电话。
「知道了,马上来。」
她把我推出去,用力的迅速关上车门。
一句解释没有。
我直直昏倒在医院的大门口。
再次醒来,我已经在病房里躺着。
医生说下次千万不能再这样严重过敏,会死人的。
我点了点头,却心不在焉。
医生走后,我盯着病房门口出神。
思思她一定是有重要的事,才会......抛下我。
我不断的给自己心理安慰。
但怎么都无法说服自己,她真的,一点都没错?
她没有变心吧?
就在这一刻,一道人影匆忙闪过。
我觉得她很像何思思,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点糊涂了。
脚已经不听使唤的下了床。
凭着感觉,我在走廊游荡。
「逸尘,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?」
何思思的声音从一间诊疗室里传出来。
我推开虚掩着的门。
映入眼帘的是,段逸尘的腿破了个小口子。
几乎都快愈合了。
何思思一脸担忧的握着他的手。
医生都在憋着笑,说:
「二位感情真好,听说隔壁有个小伙子过敏晕倒在医院门口。」
「真是太惨了,输液输了一个多小时才醒过来。连个家属都没有。」
何思思的脸上划过一丝不自然的情绪。
段逸尘没什么反应。
「思思,这就是你说的急事吗?」
「是你可以抛下严重过敏的未婚夫,去陪另一个男人治疗擦伤的急事?」
诊疗室里三人一同抬头看向我。
5
我感觉真的有点窒息。
医生自觉不对劲,处理好伤口就出去了。
段逸尘靠在椅背上,揽着何思思的肩。
「这次还多亏思思了,不然我要是伤口感染了可就耽误公司项目进度了。」
他的笑意不达眼底。
随后又指着我假装惊讶道:
「我的好大哥,你眼睛怎么这么红啊?别生气,你的未婚妻只是好心而已。」
何思思坐在原地不动,也不说话。
她根本不表态的行为让我的心更加刺痛。
「思思,跟我走,还是留在这。」
她犹豫了。
嘴唇张合几下,说不出话。
「行,我知道了。」
我转身要走。
刚带上门,她又扑过来抱住我。
「景舟,对不起。」
「我晚点就回家好吗?」
我转头看见她眼里含着泪。
可是不真诚。
或许她早就变心了吧。
或许我只是她打发寂寞的工具。
今天在我和段逸尘之间选择了后者。
就好像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是泡影。
她主动放开了我,我走了。
6
我很长时间没见到她,直到出院去了公司。
同事们纷纷慰问我身体如何。
他们在此刻,比我的未婚妻更关心我。
但是好景不长。
在我上班的第二周,同事们开始不理我。
原本一起喝下午茶的同事,现在偷偷的躲着我。
原本认真和我交接工作的组长,现在把文件甩我桌子上就完事。
而且我没有做错的数据,也要被他说做的慢。
我做错了数据,就被通报批评。
我被孤立了,被职场霸凌了。
周五开会的时候,没有人通知我。
我去外面做完调查回来,发现所有人都在公司门口等我。
何思思站在最前面。
「就你迟到!大家都等着你开会!你看看你一个人耽误了多少人下班?」
面对一圈人的目光凝视,我觉得头痛。
无形的压迫让人呼吸困难。
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一个小时,大家都很不耐烦,急躁的窃窃私语。
我诚挚的道歉后,表明自己从未收到会议通知。
何思思却拿出了手机,给我看聊天记录。
「我明明在大群通知了!要是很多人没收到,就是我的问题。」
「可现在只有你!」
我又拿出自己的手机。
我不在群里。
何思思站在我对面,咄咄逼人。
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模样。
不远处三楼的段逸尘,在走廊里看着这出戏。
我知道自己不占理,索性全认下了。
7
隔天的中午,有个和我比较要好的同事冷着脸问我要不要吃水果。
我知道他是好心,可为了我好为了他好,拒绝了。
何思思看见这一幕,迅速瞪了他一眼。
下午,他被降职了。
我觉得他很冤枉,就去找何思思理论。
私人的事情,不要牵扯别人。
然而我和她说完,她的第一句话就是:
「你太敏感了。」
好啊,我懂了。
我不再干涉这些事情。
尽量在公司做个隐形人。
而何思思,开始光明正大的和段逸尘同进同出。
有天早上,甚至是坐着段逸尘的跑车来上班。
忍无可忍之下,我问她:
「你是想分手吗?大可不必这样。」
换来的却是她莫名的温柔。
「不是的景舟,我只是最近压力真的太大了。」
「你等我做完这个项目,我们好好谈谈好吗?」
我又双叒一次心软了。
她走上楼,在自认为不会被人看见的拐角。
和段逸尘亲吻。
她笑的那样甜,那样娇羞。
我的心,却好像被一张无形的大网捉住,攥紧。
在它终于四分五裂的时候。
我下了最后的决心。
8
月底是我们的纪念日。
我费心费力自己动手做了一个蛋糕。
我想,如果你这一次选择了我,我可以既往不咎。
可是事与愿违。
我小心翼翼捧着的蛋糕,生怕磕了碰了。
然而拿到她面前的时候,她一眼都不看。
反而催促着我去做数据。
我当然没有走。
我躲在楼梯间。
果不其然,她拿着蛋糕去了三楼。
我跟到副总办公室门口。
何思思还在和段逸尘调笑:
「你看,废物做的东西,狗都不吃。」
这句话,在我的脑海里转了又转。
「废物做的东西,狗都不吃。」
我失魂落魄的下了楼。
浑浑噩噩在工位上度过一下午。
等到所有人都下班走了。
我去了三楼。
办公室里有一个狗窝,或许是他们养的宠物。
在那个狗碗里,一个写着纪念日快乐的蛋糕,静静的躺在里面。
「废物做的东西,狗都不吃。」
这句话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我终于崩溃了,倚着门框倒在地上。
眼泪不受控制的落下来。
这是我第二次为爱情流泪。
想起从前,何思思满心满眼都是我。
现在却......
是我错了。
或许她爱的,从来就是钱!
我在基层工作三年没有升职,她认为我被家里抛弃了吗?
有点可笑。
她等不起了是吗?
这么急着找我那假少爷的弟弟?
小说《未婚妻以为攀上了真少爷》 第一章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