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“沈京烛”的最新原创作品,豪门总裁小说《朝朝暮她》,讲述主角陆今朝柏宴生的爱情故事,作者文笔不俗,人物和剧情设定非常有新意,值得一读!无删减剧情描述:离开跟了柏宴生七年。他说腻了我人淡如菊的样子,转身在人气女歌手的演唱会上和人求了婚。我砸了他的家
作者“沈京烛”的最新原创作品,豪门总裁小说《朝朝暮她》,讲述主角陆今朝柏宴生的爱情故事,作者文笔不俗,人物和剧情设定非常有新意,值得一读!无删减剧情描述:离开跟了柏宴生七年。他说腻了我人淡如菊的样子,转身在人气女歌手的演唱会上和人求了婚。我砸了他的家
离开
跟了柏宴生七年。
他说腻了我人淡如菊的样子,转身在人气女歌手的演唱会上和人求了婚。
我砸了他的家,收下请帖,送出祝福。
连夜扛着火车离了京城。
朋友都说我这次看起来像是玩真的。
柏宴生吐出一口烟圈:「不出三天,她又会哭着回来求我。」
可三个月过去,我仍音讯全无。
柏宴生摔了酒瓶打来电话:「陆今朝,你要闹到什么时候?」
电话那段却传来男人的低喘声。
「有氧运动呢,隔一个小时再打过来吧。」
——
跟柏宴生在一起的第七年。
他嫌弃我在床上的死鱼脸,转头勾搭上了人气歌后许安然。
一众富二代的酒局上。
我正好听到他跟朋友聊天。
「陆今朝啊,我早就想甩了。」
柏宴生点了支烟,叹了口气:「奈何小姑娘十八岁就跟了我,我要是提分手不就成渣男了吗?」
旁边人跟着笑:「想不到咱们柏大公子还是个情圣啊。」
「但小姑娘十七岁清清白白的身子给了你,还真不好甩手。」
「不过倒也不亏。」
「陆今朝萝莉脸,后妈身材,不就是时下流行的纯欲风。」
柏宴生神色淡淡:「再好的身材看七年不腻?」
「我现在摸她的身体就跟摸我自己的手没区别。」
在场人又是一阵哄笑。
「柏公子看腻了,哪天也能让咱们兄弟饱了眼球?」
「看呗。」
柏宴生摇晃着酒杯,姿态肆意的喝了口酒。
「我就是现在让她脱光了趴在地上,她都不敢吭一句。」
又是一阵哄笑声。
我本握在门把的手,收了回去。
那天我在酒吧前的台阶坐了一晚。
柏宴生半个小时传来短信:「人死哪去了?」
我删删减减,发了句:「柏宴生,我们分了吧。」
柏宴生半个字都多没问。
回了个:「好。」
隔了一周,人气歌后许安然的演唱会上。
柏宴生跪下求婚的照片就传遍了圈子。
铺满舞台的粉色玫瑰,鸽子蛋大的钻戒。
他像来是豪门贵公子的架势,喜欢谁从不吝与砸钱。
许安然本就是柏宴生一手砸资源捧起来的,演唱会上,她满脸惊喜的捂着嘴。
激动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。
当时我就在演唱会后台。
演唱会几个伴舞是我的朋友,结束后纷纷过来询问我:
「今朝,这是怎么了?」
柏宴生懒懒的靠在墙壁上,摩擦了一下许安然的手。
才抬头看向我:
「没什么意思,让你来就是告诉你一声,我要结婚了。」
我点头:「嗯,知道。」
柏宴生戏谑挑眉:「陆今朝,你有什么想说的吗?」
我低下头,将神色掩盖了下去:「没什么想说的,祝你新婚快乐,早生贵子。」
柏宴生亲了亲许安然的手心:「我也不想你怨恨。」
「但我真喜欢安然,她不像你,热情浓烈,还会在床上讨我欢心。」
柏宴生可惜的叹了一口气:
「其实你要是不和我提分手,说不定我也不会那么快结婚。」
我笑了笑,拿起包包站起身来。
「未婚妻还在这呢,说这些话不太合适吧。」
柏宴生歪头一笑,顿了顿才道:「也是,你终归比不上安然。」
心脏传来一阵疼痛,我紧紧攥住手心,指甲深深嵌入皮肉中。
镇定了几秒后,我才迈开脚步。
「不早了,我还有点事就先回去了。」
许安然脸上浓妆未卸,插嘴:「跟我们一起走啊?」
「不用了,我离这近走路十分钟就到了。」
柏宴生看出我的小动作,了然一笑:「城中村的破房子,是够近的。」
我没理,快步走出房间。关上门的时候,正巧对上柏宴生那双玩世不恭的眼睛。
一如既往冷冷地,充满了讥讽,玩味,和探究。
我知道他在想着什么。
无谓就是想着我会怎么哭喊求着回到他身边。
但是七年时间,无数次低头,我真的。
感到深深的疲倦。
我没回自己的房子,而是中途叫司机调转方向。
去了柏宴生的别墅。
砸门,划墙,摔东西,一气呵成。
眼前一片狼藉。
只有一张我和他的合照,孤零零的摆在桌前。
那是我初次遇见柏宴生时拍的。
彼年我刚被电影学院录取,青涩单纯。不施粉黛的脸上昭显的都是青春的气息。
像是开在露水上的一朵白花。
花开败了,再不走,便会传来腐烂的气息。
我将相框打碎,扔进垃圾桶。
手机这时突然响了。
有个在电影学院的师妹,在横店拍戏。
剧组有个角色缺人,她问我有没有兴趣。
我飞快点头。
「好,我明天就来。」
师妹刚下了剧组,风风火火将我拉倒一个装修豪华的餐厅。
途中又来了几个朋友,都是一个圈子的人。
一大帮子人喝到凌晨。
我刚想走,门却裹挟着一股松木香打开。
众人犹如见了鬼,满脸惊诧:「傅怀安,你怎么也来了?」
「大佬你不是前两小时还在英国吗?几个小时搞闪现啊?」
「临时有点事,坐私人飞机回来的。」
傅怀安脱了西装外套,在一众瞩目礼的目光下落座。,
师妹回过神:「今朝,这不是你青梅竹马吗?」
我后知后觉抬眼一看。
男人高大挺拔,俊脸线条锋利。骨节分明的手指正把玩着一只金色浮雕的打火机。散发出令人敬畏的气场。
我看了一瞬便收回视线,压低声音示意师妹:「话别乱说,都过去那么多年了。人家可能早就不记得我了。」
师妹以为我是害羞,举着酒杯大声喊道:「陆今朝,你小时候在内地的邻居。」
「记得,用火烧了我裤子的那个。」
我脸瞬间滚烫,我小时候一向顽劣,爬树欺负小男孩的事确实干了不少。
但也没人告诉我曾经圆滚滚的小胖子会长成这样啊。
小说《朝朝暮她》 离开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