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言逆袭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,《我,摆烂后娘,主打混吃等死》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,沈幼安翊王的故事脉络清晰,姜南忆的文笔潇洒,结构严谨,写的很好,值得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晚饭八菜一汤,还有一个饭后甜点,全是沈幼安喜欢的。不是不顾忌翊王的喜好,而是作为一个吃货,如果连
古言逆袭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,《我,摆烂后娘,主打混吃等死》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,沈幼安翊王的故事脉络清晰,姜南忆的文笔潇洒,结构严谨,写的很好,值得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晚饭八菜一汤,还有一个饭后甜点,全是沈幼安喜欢的。不是不顾忌翊王的喜好,而是作为一个吃货,如果连
晚饭八菜一汤,还有一个饭后甜点,全是沈幼安喜欢的。
不是不顾忌翊王的喜好,而是作为一个吃货,如果连口腹之欲都不能满足自己,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?
翊王要是跟她吃不到一起那就少来几次,也不碍她什么事。
饭菜刚摆上桌翊王就来了。
沈幼安放下手里的书,起身迎了出去,“妾身见过王爷。”
“王妃不必多礼。”翊王虚扶了一把,在沈幼安起身时,对上那张巴掌大的小脸微愣了下。
这位继王妃本就是摆设,他并不打算上心。
听说她今日一早便主动喝了避子药,既然她懂事,他也愿意多给她几分脸面。
处理完政务,他就来了扶云院。
此时的沈幼安已经换下了今早进宫请安时那身大红宫装,穿上了更为活泼的襦裙,那抹鹅黄娇嫩极了,犹如枝头刚刚抽出来的新芽。乌黑的长发在发顶挽做百合髻,围了一圈珠子璎珞,平添几分俏皮。
本就年幼的沈氏在这一身装扮下更加显小,看上去仅有十三四岁的模样。
若是他第一个女儿平安降世,也有这么大了吧。
“妾身伺候王爷净手。”一句“妾身”瞬间让翊王从回忆中抽回思绪。
沈幼安只当没看见翊王有些古怪的眼神,净手之后便规矩地坐在饭桌前,等着对面的男人起筷。
和老板吃饭就这点不好,对方不动筷子你就不能先吃,对方夹菜你就不能转桌,对方吃饱你就得停筷。上辈子时老板还算体恤员工,不会在意这些细节,就是不知道这辈子的领导脾性如何。
没错,翊王在她眼里就是老板。
老板不需要交心,只要能创造价值就行,但丈夫的要求可就多了,一旦交心还要承担患得患失的风险,想想都累得慌。
重活一世,她可不想谈恋爱。
更不想在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谈恋爱。
珍爱生命,享受生活。这才是她的人生宗旨。
看着女子期待的眼神,翊王微微蹙眉,桌上的饭菜没一样他爱吃的,也不知她在期待什么。
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他的喜好,不至于置办这样一桌膳食,到底年纪小,**裸的将心思摆在脸上不说,还不用心。
翊王没什么胃口,随意夹了一筷子,还没放进嘴里,就见对面的女子吃得正香。
原来她期待的是这个。
“王爷尝尝这道樱桃肉,酥烂肥美,香而不腻。”沈幼安见翊王不怎么动筷子,生怕他说吃饱了,于是连忙让秋月为他布菜。
翊王看着那肥腻腻的五花肉,刚想拒绝,肉已经夹到了他的碗里。
“配着米饭吃更香,王爷尝尝。”
翊王眉头微不可察地抽动了下,看着女子笑眯眯的脸颊,硬着头皮将樱桃肉夹入口中。
这玩意儿又甜又咸,能好吃?
他从来不吃油腻之物,更不要说甜腻的五花肉了,谁知这一口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接受,刚入口时是淡淡樱桃甜香,随着咀嚼肉汁四溅,刚好包裹住先入口的米饭,咸香可口,确实如她所说肥而不腻。
“怎么样?好吃吧,王爷再试试这个。”沈幼安一边安利翊王一边自己吃得喷香。
翊王本想告诫沈氏“食不言,寝不语”,但看着平平无奇的吃食在她的介绍下变得色香味俱全便忍住了。
除了这一点,其他礼仪方面挑不出错来,算了。
“王妃胃口不错。”
她虽然嘴上说个不停,却一点也不耽误吃饭,甚至吃得还很多,比他后院所有女人的饭量都大。
“妾身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让王爷见笑了。”
翊王看着沈幼安头上轻轻晃动的璎珞,稍微有些心梗,虽然妇人时常佩戴珍珠璎珞,但沈氏头上的款式是偏**。遂想起她今年才十五岁,这喜好倒也可以理解。
用过晚饭他没有多做停留便离开了。
经过这一天的相处,他对沈氏也有了一定的了解,不知她是小年纪还是活得通透,总之她的心思根本没在他身上。
这样也好。
翊王出了院子,院子里的丫鬟便咕哝道:“王爷今晚不留宿啊。”
沈幼安吩咐丫鬟准备洗澡水后便葛优瘫在了罗汉床上,一边看书一边消食。
据说先翊王妃刚进府,容妃就赏过一对侍妾,翊王得知二人只有十三岁便直接拒绝了。
她今日特意这么穿,就是不想让翊王留下来。
事实证明,她赌对了。
翊王不喜**。
秋月端着茶水进来时,温声道:“王妃累了一天,今晚可以好好歇息了。”
“说的也是,又不能孕育子嗣,做什么伺候男人。”秋菊本来还为翊王离开难过,转念一想又觉得是好事。
沈幼安扑哧笑了出来。
秋菊这思想领先时代上千年。
沐浴之后,沈幼安便上床睡觉了,在这个没有手机和互联网的时代,压根没有夜生活可言。
她也早已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。
身下这张拔步床又宽又大,她一个人躺在床上,要多安逸有多安逸。
她不让翊王留下不是她矫情,而是她现在的身体还没有发育成熟,同房非常不舒服。
而且她性子慢热,突然和陌生人睡一起,真的很影响睡眠质量!
翊王从扶云院出来直接去了前院的书房。
说是书房,实际面积足有两间厢房那么大,里面床榻被褥等物一应俱全。比起后院,翊王更喜欢在这里歇息,一年之中有半年的时间都宿在这里。
今晚也不例外。
张德海见翊王褪了鞋袜便知他今晚要在这里休息,虽然不解但还是去让人准备热水了。
王爷昨日才和王妃大婚,按规矩要在王妃院里留宿三晚。
除非极其厌恶。
但看王爷的样子又不像是讨厌王妃,刚才分明还在扶云院多用了一碗饭,这是从前都不会有的情况。
他哪里知道翊王不留宿的原因是下不了手呢。
面对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,他一点想法也没有,甚至只要往那方面一想都觉得自己禽兽。
翊王睡在书房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后院。
不多时,披香院里的丫鬟便朝书房递了口信,说是大**想父亲了,想让翊王过去瞧瞧。
小说《我,摆烂后娘,主打混吃等死》 第3章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