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和夫君手牵手,一起造反一起苟》是苏杳杳在原创的古代言情类型小说, 凌娇娇沈言轻是《我和夫君手牵手,一起造反一起苟》的主角,小说描述的是:入秋的第一天。大夏北方贫瘠的绿云村。正午时分太阳高照,阳光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木打在躺在地上的少女脸
《我和夫君手牵手,一起造反一起苟》是苏杳杳在原创的古代言情类型小说, 凌娇娇沈言轻是《我和夫君手牵手,一起造反一起苟》的主角,小说描述的是:入秋的第一天。大夏北方贫瘠的绿云村。正午时分太阳高照,阳光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木打在躺在地上的少女脸
入秋的第一天。
大夏北方贫瘠的绿云村。
正午时分太阳高照,阳光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木打在躺在地上的少女脸上。
哼唧哼唧。
凌娇娇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什么在拱自己,她皱着眉睁开双眼,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,自己正在和一只野猪大眼瞪小眼地对视着。
野猪深褐色的双眼闪烁着光芒,里面带着看见猎物的惊喜,嘴巴张开露出锋利的獠牙,似乎下一秒就要发起攻击。
凌娇娇下意识地屏住呼吸,生怕自己出一点儿动静就会激怒这只野猪。
空气中弥漫着寂静而又紧张的气息,突然间嗖的一声破空声,随后砰的一声巨响,野猪轰然到底。发出嗷的一声惨叫,似是心有不甘。
踏踏踏……
沉稳,断断续续的脚步声响起。
凌娇娇睁开双眼,看到的就是一抹高大的身躯,男人一身古装扮相走路一瘸一拐的,身上穿着粗布短衫,上面打着不合适的布丁,脚上的草鞋甚至被磨出了两个洞,他手中拿着砍刀,走到了野猪旁边,手起刀落野猪再无声响。
这男人的装扮?
凌娇娇心思微动,不会那么狗血吧,她穿越了?
紧接着男人从背篓里拿出绳子,三下五除二地就把野猪捆好了,他转过头看了一样凌娇娇,男人的眼神冰冷,浑身上下散发着阴郁的气息。
少女脸庞精致白皙,一双杏眸水汪汪地动人,浑身上下都是泥土,脸上似乎还被树枝刮伤了带着血痕,此时正眼光灼灼地看着他,似乎是在期望他救她。
男人没有动作,他的手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砍刀。
凌娇娇使出了浑身的力气,伸出手,在男人拖着野猪路过凌娇娇的时候,凌娇娇抓住了男人的裤子,“大哥,救我……”
男人似乎是不想要管,于是再度抬起脚。
不过……
许是男人的腰带时间长了,有些松动,在凌娇娇不松手的情况下,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,男人的裤子就落在了她的手里。
看着男人两条强壮的,布满腿毛的大腿,凌娇娇傻眼了。
男人也傻眼了,随即眼神里一闪而过的窘迫。
“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吗?”
男人冷哼一声。
随后弯腰提起自己的裤子,想了想,最终还是叹了口气。
一只手抓住凌娇娇的胳膊,一个用力,凌娇娇就到了男人的后背上。
嘶……
凌娇娇倒吸了一口冷气,这男人后背实在是太硬了,她身上本来就疼,这么一撞简直是更疼了,但是凌娇娇还不敢说别的,生怕男人再给她扔下。
趴在男人的背上,凌娇娇紧紧地搂着男人的脖子。
“大哥你叫啥啊?”
“真的谢谢你救了我,你放心,我一定会报答你的。”
“大哥你是哪人啊?这里是哪啊?”
“闭嘴!”男人呵斥了一声,似乎是被她吵的烦了。
“那你告诉我你叫啥名字呗。”凌娇娇小声地嘀咕着,同时在心里吐槽这男人好凶啊。
“沈言轻。”
“哦沈大哥啊。”
沈言轻的心中有些疑惑,她不是哑巴吗?她不是傻子吗?――
沈言轻背着少女走在村子里的小道上,碰见了几个村子里人。
他面不改色地朝着村长家的方向走去。
还没等沈言轻走到村长家,瘸子背着傻子,傻子衣衫不整的事情就像是一股风一样刮到了村子里。
等到男人到村长家门口的时候,村长家门口已经有了十几个等着看热闹的人了。
村长凌峰等在门口,看到自家闺女来了,顾不得别的,连忙接过自己的闺女。
凌娇娇在凌峰的怀里,抬起头寻找沈言轻的身影,想要跟他郑重道谢,结果发现已经不见了沈言轻的踪影。
“娇娇,你醒醒啊,你这是要了娘的命啊!”妇人痛哭的声音让躺在床上的人手指颤动了一下。
然而这个小动作并没有人注意到。
村长凌峰在屋子里来回走着,神色焦急。
“娇娇,闺女啊!”
妇人的嗓门洪亮,凌娇娇只觉得好吵。
她睁开了双眼,有些不耐烦地说道,“怎么了?”
“娇娇?”妇人眼睛一亮然后一把抱住了凌娇娇,“娇娇你没事真是太好了,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。”
凌娇娇不吭声,然后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,泥土的屋子漏风的窗户,身下是硬土炕,炕上还有一个破旧的柜子。面前的妇人一身古代的麻衣装扮,再结合自己之前的记忆,她确定了一件事情,那就是她穿越了。
作为一个狂热的小说爱好者,凌娇娇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。
活着总比死了好。
“我这是怎么了?”本着少说少错的原则,凌娇娇还想说出失忆这个借口,结果妇人惊呼了一声,“娇娇你能说话了?”
凌娇娇显然没想到这原主还是个哑巴,草率了。
接着听完凌峰的话,凌娇娇犹如被雷劈了一样呆愣在了原地。
原来原主不光是个哑巴,还是个智障啊!
她揉了揉自己的脑袋,“我也不知道咋回事?”
李氏不满意地拍了一下凌峰,“闺女醒了现在也不傻了,这是一件好事啊!”
“是是,是好事。”凌峰忙不迭地点头。
“闺女,你还有哪里不舒服吗?”
凌娇娇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,然后嘶了一声,“胳膊疼。”
“好,爹这就去拿药去。”
李氏拉着凌娇娇的手,“这次可多亏了沈家那个瘸子了,不然娘的娇娇……”
沈家的瘸子?
是救了她的男人?
凌娇娇回想了一下,那男人还真的是走路一瘸一拐的。
“等明天,娘亲自去感谢沈家小子去。”
在李氏眼里,谁救了她闺女,那就是他们凌家全家的恩人。
“我想喝水。”
“好,娘这就去给你倒水。”
李氏离开走,凌娇娇小心翼翼地,悄悄地说:“统统?统子?金手指?芝麻开门?”
“小统子?你好?嗨?在吗?还不绑定吗?”
……
空气里的寂静是老天爷给凌娇娇最好的反馈。
她终于是认命地躺在了炕上,原来她不是天选之女啊,什么金手指都没有。
凌娇娇本来是个孤儿,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宅在家里写小说,结果有一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,是律师打来的,让她去签字领一笔资产。
她去了以后才知道,富豪没有子女,临死之际把巨额资产留给了自己早已死去的初恋的女儿,也就是凌娇娇。
凌娇娇感慨世事无常之际,数着银行卡上的无数0还有包里那满满一包的房本,抑制不住天降横财的喜悦,准备去吃一顿大餐。
结果乐极生悲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飞。
然后就来到了这里。
唉……
她叹了口气,果然有些钱不是那么好拿到手的。老天爷给你的东西早就暗中标好了价格。
小说《我和夫君手牵手,一起造反一起苟》 第1章 穿越 试读结束。